山东德州乐陵市云红街道千红湖社区董家居的一位村民在2024年底无意间在网上发现一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公告,发现他们村和周边五个村的土地被作为商服用地出让了。然而,村民们仍在正常耕种土地,对土地被征收后又挂牌出让毫不知情年度配资排行,更没有收到征收补偿。
5月28日,记者在乐陵市云红街道泰山南街与阜康路路口看到,大片田地里种着大蒜、小麦、辣椒、桃树等作物,几名村民正在田里劳作。云红街道董家居村民董强(化名)指着不远处一片土地说:“这是我家的地,我完全不知道什么时候被征收,又被卖了。”他拿出一份“勘界测定图”,显示泰山南街与阜康路交叉口东南侧和西南侧约200亩土地的范围,记者看到的地块大体在这个范围内。董强表示,他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偶然看到位于云红街道的两块土地已经完成招拍挂,出让给了山东鲁北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汇诚博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土地出让金分别为4亿多元和1.7亿多元。他对照公示信息发现恰好包括本村的部分耕地。询问其他村民和村干部,大家都表示对此不知情。
董强随后向山东省自然资源厅申请信息公开,省自然资源厅回复:云红街道相关土地确实已被征收,项目名称是“乐陵市2023年第12批次建设用地”,山东省人民政府于2023年12月12日下达了批复。记者还看到了一份2023年12月乐陵市政府发布的征收土地公告,载明对包括云红街道内董家居、东屯村、大李村、后屯村、刘桥村、马桥居在内的六个村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被出让的两块地大体在此前征收土地范围内。
董强向记者出示了一份2025年8月董家居出具的说明,显示董强与董明(化名)确实有承包地在LL2024—10和LL2024—11地块内,分别为0.2亩与2.8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征地应先对村民进行安置补偿,但董强表示从未听说过安置补偿,也没有签过安置补偿协议。他向乐陵市自然资源部门、财政部门和云红街道申请信息公开,得到的回复都是“相关信息不存在”“未查询到”。
村民董明正在辣椒田里修理播种机,听到记者与董强的对话,也赶忙过来说自己听说后去社区、街道问过,街道党工委书记说“反正不妨碍你种地”。其他几名村民也纷纷表示从未听说过征地的事,也没听说过有补偿。
记者随后采访了乐陵市相关部门负责人。乐陵市自然资源局局长肖军介绍,村民反映的土地确实已于2023年12月走完了全部的征收流程,其中两个地块也于2024年12月进行了出让,手续完整。他表示,考虑到未来征地手续复杂,市里就先行完成了征地流程,希望项目落地之后尽快开工。他认为这种征地只是“走程序”,没有实际占用土地,群众还可以耕种,因此没有实际告知被征地群众。
配资炒股乐陵市教体局局长温海东介绍,一直在和某教育集团谈,但由于内部意见不统一,项目至今没有落地。云红街道党工委书记康元亮表示,征地涉及六个村,但大部分位于董家居范围。这个村子此前曾进行房屋拆迁,部分村民因拆迁安置补偿数额与村干部、有关部门长期有矛盾,属于“老访户”。如果贸然将土地征收告知村民,既会影响征地流程,又会引发村里新的不稳定因素。
乐陵市自然资源局负责人向记者出示了一份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协议显示甲方为乐陵市人民政府,乙方为云红街道董家居民委员会,丙方为征地补偿相关权利人。签字页只有甲方、乙方的签字盖章,没有作为丙方的任何村民签字。乐陵市自然资源局局长肖军表示,无论是德州市自然资源局,还是山东省自然资源厅,都没有要求协议上要有村民签字,有协议就行。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一位教授认为,这种做法存在隐患,例如项目落地再去联系村民,如果不能短时间就补偿标准达成协议,无法实质完成审核,那反而伤害政府信誉,有的甚至引发“强征”“强拆”。乐陵市财政局副局长李宁表示,因为之前房地产发展的影响,乐陵市地价较高,“现在处于有价无市的状态”。但乐陵市财政运行状况基本良好,近三年都没有出现地方隐性债务。

对于这种做法年度配资排行,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教授贾开认为,提前修改土地属性事实上将群众权益置于风险中,如今招商引资应告别传统的粗放型发展模式,“稳一些”比“快一些”更符合地方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乐陵市相关负责人表示,当地又与某教育集团进行了磋商,希望能尽快推动项目落地,加快开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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